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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遭QQ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标题】公司员工遭QQ冒充公检法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被申请人涉嫌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案件涉及虚假身份、医疗养老项目及信用卡转账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入职后,被业务员以'医疗养老投资'为名拉入QQ群。群内'公检法人员'假扮领导要求其缴纳保证金,张某某信以为真通过信用卡转账3.5万元至指定账户。后发现该账户系伪造,且所谓'紧急止付'流程存在重大漏洞,遂向公司主张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被骗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未参与诈骗,且员工未签订相关协议,不应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信用卡交易凭证及转账截图。公司虽否认参与,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员工存在过错。仲裁员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认定公司存在管理瑕疵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金额由张某某自行承担举证责任部分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

【分析启示】企业需加强员工培训防范诈骗,个人遇紧急止付应核实多重身份信息,保存电子证据时要注意时间戳完整性,发现虚假身份要及时报警并保留聊天记录作为证据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