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银行诱导下载APP诈骗3.5万元
【标题】冒充银行诱导下载APP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为虚构高收益理财项目实施电信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银行客服的电话,称其账户存在异常交易需配合处理。对方通过伪造机构标识,以'高收益理财'为诱饵,要求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涉案APP。在APP内,'财务人员'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指导操作,最终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转账3.5万元。后该APP被官方通报下架,张某某发现被骗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金融机构身份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自主投资行为,且APP具有金融资质,否认诈骗事实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通话录音、转账凭证及APP下架通知等证据。公司仅提供APP备案信息,未能说明资金用途。仲裁员依职权调取电信诈骗平台数据,确认涉案APP存在伪造金融机构资质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电信手段伪造金融机构身份,虚构理财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转账款项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协助电信诈骗活动
【分析启示】警惕自称金融机构的陌生来电,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官方渠道。投资前务必确认平台资质,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