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标题】老年人婚恋诈骗损失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被某科技有限公司电商平台关联的诈骗团伙以婚恋交友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市街头遭遇自称政府工作人员的男子,以婚恋为名骗取信任后,要求其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注册账户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诈骗团伙以'安全账户'名义诱导张某某向虚拟币账户转账,通过多级拆分资金方式掩盖诈骗事实。张某某在连续7天内分5次转账共计3.5万元后发现被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获取相关网站截图作为证据。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电商平台未履行用户信息保护义务导致诈骗发生,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用户转账行为系自主操作,且未发现平台存在违规情况。双方对个人信息泄露与诈骗结果的因果关系存在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申请人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网站截图等证据,被申请人未能有效反驳。庭审中确认诈骗行为与平台信息泄露存在直接关联,且被申请人未按《网络安全法》要求履行实名认证核查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条款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侵权责任规定,结合《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用户信息保护条款。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人应警惕婚恋场景中的精准信息诈骗,电商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机制。遭遇类似骗局应第一时间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及网站截图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