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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抽奖骗局财务人员冒充骗3.5万元

【标题】街头抽奖骗局财务人员冒充骗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街头抽奖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商圈参与街头抽奖活动时,被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的男子以'中奖需支付手续费'为由诱导。对方通过微信联系,要求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指导在支付宝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APP已下架,且对方无法提供公司有效联系方式,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冒充财务人员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否认存在诈骗行为,称该交易属于双方自愿的民间借贷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被申请人未能提供交易凭证及员工名单。申请人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证明对方使用伪造工号实施诈骗。被申请人虽提出部分资金流向说明,但无法解释APP下架与交易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存在虚构身份及非法经营行为,裁决返还申请人2.8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

【分析启示】警惕线下场景中'中奖'类诈骗,核实企业资质及人员身份。发现资金异常流向应立即停止交易并保存电子证据。对于下架APP的异常情况,需结合其他证据判断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