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要求追回
【标题】员工遭冒充贷款专员诈骗3.5万元要求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诈骗纠纷,张某某通过招聘平台入职后遭遇企业主虚构贷款项目骗局。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入职第三日,公司负责人李某以'贷款项目需缴纳保证金'为由,安排张某某参加线下街面举办的街头抽奖活动。活动中李某声称中奖需支付约3.5万元'安全账户'费用,通过多次要求提供银行卡验证码及拆分转账方式,诱骗张某某分五次向指定账户转账共计3.5万元。后公司以'项目未获批'为由拒绝退还资金,张某某发现受骗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系企业主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被申请人辩称所谓贷款项目为真实业务,张某某自愿参与抽奖活动,否认存在诈骗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支付记录、现场照片及与李某的聊天记录。被申请人未能提供项目真实性证据及资金使用明细。仲裁员结合街头抽奖活动地点、多级拆分转账特征及要求验证码的异常操作,认定存在诈骗嫌疑。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返还张某某2.8万元,剩余金额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要求被申请人限期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资金流向。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关于'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方法骗取财物'的认定标准。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求职者需警惕招聘平台虚假贷款项目陷阱,遇到要求支付安全账户、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情况应立即终止交易。建议通过正规渠道核实企业资质,保留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发现受骗后及时报警并申请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