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荐股诈骗受害者索赔遭拒

婚恋平台荐股诈骗受害者索赔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荐股诈骗受害者索赔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婚恋平台结识会员,被诱导参与虚假股票投资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交友App上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李某以分享股票投资技巧为名,引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方式向其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要求张某某提供身份证号、银行卡信息等个人资料,并多次要求屏幕共享查看虚假收益数据。后平台突然关闭,张某某发现所谓荐股实为虚构事实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专业背景实施诈骗,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平台方则称系自主投资行为,与婚恋服务无关,要求提供完整证据链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平台方申请对聊天记录真实性进行司法鉴定。经核查,平台存在诱导用户投资、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等情形

【仲裁结果】裁决平台方退还张某某投资款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对会员资质严格审查,投资者应警惕'荐股'类话术陷阱。遭遇资金损失应及时报警,并保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完整证据链。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