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冒充贷款专员骗转虚拟币
【标题】老人被冒充贷款专员骗转虚拟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72岁退休老人,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养老服务为名实施诈骗,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短信收到自称'贷款专员'的陌生号码推送的养老服务项目信息,对方谎称可办理'免息贷款'用于医疗养老,诱导其下载虚假App。在所谓'客服'指导下,张某某通过虚拟币转账方式支付约3.5万元'保证金',后发现对方账户异常冻结无法提现,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系被冒充贷款专员实施诈骗,要求返还虚拟币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存在真实借贷协议,且虚拟币交易属个人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虚拟币转账凭证及与'客服'的聊天记录,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虚拟币交易异常、服务项目虚假性等要素进行综合判断。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0日内返还张某某虚拟币款项约3.5万元,并承担本案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关于民事责任的条款,结合《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司法解释。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养老服务+网络借贷'复合型诈骗手段,建议对要求转账的陌生来电保持警惕,及时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信息,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保留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