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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骗充值款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银行人员骗充值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投资纠纷案,案由为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某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员。对方以提供高收益理财项目为诱饵,虚构金融机构背景,诱导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无正规金融资质,且交易过程脱离平台监管,遂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诈骗,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投资协议,且已按约定进行平台交易,否认诈骗指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平台聊天记录截图、第三方支付转账凭证及网站界面截图等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仅提供内部交易记录,无法说明资金流向。仲裁员结合证据链完整性及交易异常性进行综合研判。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婚恋场景中虚构金融资质,利用'安全账户'话术实施诈骗,责令返还张某某投资款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涉诈资金处置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高收益投资陷阱,发现'安全账户'话术应立即终止交易并报警。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投资,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作为证据。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