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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对象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3.5万元

【标题】婚恋对象虚构征信修复骗局骗取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为网络投资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电商平台与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建立婚恋关系。李某谎称能通过虚拟币投资修复征信,诱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APP内注册账户。期间李某多次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并以'账户冻结需缴纳保证金'为由,通过电商平台二维码收取约3.5万元虚拟币转账。后张某某发现李某身份造假且APP并无相关资质,遂报案处理。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财务人员虚构征信修复项目,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撑,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进行投资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APP后台交易记录,李某通过社交软件与张某某的聊天记录显示存在诱导性话术。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服务器日志显示异常登录行为,但无法证明与张某某的直接关联。仲裁员要求双方对虚拟币转账过程进行技术鉴定,确认收款账户确为该公司运营

【仲裁结果】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张某某因未核实平台资质亦存在过失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网络安全法》第41条用户信息保护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及项目真实性,婚恋关系中警惕诱导性金融骗局,虚拟币转账应通过正规渠道确认账户信息,发现诈骗及时固定证据并向监管部门报案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