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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被骗3.5万冒充银行人员难追责

【标题】学生被骗3.5万冒充银行人员难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涉嫌诈骗被诉至仲裁庭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市某区街头遭遇自称银行客服的男子,以信用卡逾期需消灾为由诱导添加QQ联系。对方伪造银行工号,谎称可协助办理退款理赔,要求提供支付宝验证码。张某某未核实身份即操作转账,后发现受骗报警,但对方已封停QQ账号,无法追查资金流向。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对方冒充金融机构人员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无法核实第三方身份,且已配合封停账号,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转账记录及部分聊天截图,公司提供账号封停证明。因聊天记录未完整保存关键对话,且无法确认对方身份真实性,仲裁庭要求补充证据未果,依现有材料进行裁决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20%赔偿责任,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

【分析启示】建议公众核实金融机构人员身份,警惕线下街面精准诈骗;企业应加强员工金融安全培训,对异常退款请求履行必要审查义务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