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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虚假荐股骗局受害者索要退款遭拒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荐股骗局受害者索要退款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婚恋APP遭遇荐股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某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李某以专业理财名义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假股票投资APP,声称可获取高额回报。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分5次向李某账户转入约3.5万元,后APP被下架且无法联系李某。张某某发现该APP无正规金融牌照,遂向平台及公司追讨损失,遭拒绝后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与李某存在共谋,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李某系自主运营。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应对虚假荐股行为负责及涉案金额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界面截图等电子数据。公司提交平台用户协议但无法证明已尽到审核义务。经质证,仲裁委认定李某使用公司平台进行虚假宣传,且APP注册信息显示公司主体,遂要求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约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数据证据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对发布内容进行实质审核,财务人员应警惕异常转账指令。遭遇荐股骗局时,需及时保存微信转账记录、银行流水及APP界面等电子证据,发现虚假APP应第一时间向网信部门举报。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