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假药骗局老年人损失3.5万元

婚恋平台假药骗局老年人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药骗局老年人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老年群体,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婚恋交友平台,案由涉及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老师。对方以医疗养老为名推荐所谓'特效药',要求提供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在平台客服未尽审核义务的情况下,张某某通过现金交付方式向李老师账户转账约3.5万元购买假药。后发现药品为三无产品且无法退款,平台却以'脱离平台交易'为由拒绝承担任何责任。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未履行资质审核义务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辩称虚拟币交易通道属第三方,平台仅提供交友服务,且申请人未通过平台下单付款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申请人提交了与李老师的短信截图、药品实物及转账凭证。被申请人无法提供用户身份验证记录及交易监控证据。仲裁委调取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张某某的交易请求经平台审核后被异常处理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赔偿申请人医疗损失费2万元,平台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1.5万元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条款及《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4条平台审核义务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诈骗话术。虚拟币交易需留存完整链路证据,遇紧急止付应第一时间配合警方调查。老年人群体更需提高对'投资老师'等话术的防范意识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