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受害者索赔获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诈骗受害者索赔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案,案由为婚恋平台遭遇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的诈骗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婚恋平台结识所谓'警察'李某。对方以'涉嫌洗钱需缴纳保证金'为由,要求其通过网贷平台提现约3.5万元后转账至指定账户。期间多次通过电话联系并要求扫码支付,声称需调取平台信息进行退款理赔。张某某在迷信'消灾'心理驱使下完成转账,后发现被骗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尽审核义务导致被冒充公检法人员诈骗;平台辩称已提示用户注意风险,且诈骗行为系第三方实施。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平台是否对李某身份真实性负有审查责任及是否存在资金监管过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与李某的通话录音、网贷提现记录及平台客服对话截图。平台虽质疑证据完整性,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材料。仲裁员结合支付记录时间线及婚恋平台运营规范,认定存在诱导性操作特征。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诈骗款项并支付维权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15条平台审核义务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机制,警惕冒充公检法诈骗话术。建议用户遇类似要求立即通过官方渠道核实,保留完整通讯及交易记录,发现资金异常流转应及时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