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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币投资诈骗案:资金快速转移难追缴

【标题】虚拟币投资诈骗案:资金快速转移难追缴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虚拟币投资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诈骗及追缴违法所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社交平台添加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李某为好友,对方冒充投资老师推荐虚拟币项目。在多次线上沟通后,李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要求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分5次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后,发现账户异常立即报案,但资金已通过多个关联账户完成快速转移,公司未及时阻断交易流程。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诈骗得逞,要求追缴全部损失;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已配合警方冻结部分账户,认为应按实际冻结金额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重点审查社交平台聊天记录、第三方支付流水及资金流向证据。经调查,公司未对李某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有效监控,且部分转账发生在案发前3日,导致追赃难度加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责任,支持追缴违法所得的诉求但扣除部分因自身过错导致的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结合《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

【分析启示】投资需警惕高回报陷阱,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开展投资活动。发现异常应立即保留证据,同时注意报案时效。第三方支付平台需完善风控措施,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