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中奖骗局假币调包受害者索赔
【标题】教育培训中奖骗局假币调包受害者索赔
【基本信息】案件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教育培训场景中实施的精准信息诈骗,张某某作为受害者通过微信转账受骗,后发现存在假币调包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举办的教育培训活动中,收到伪装成官方的短信通知称其中奖可领取3.5万元奖金。为领取奖品,张某某按要求通过微信向该公司账户转账5000元。后发现实际收到的'奖金'为假币,且该公司无实际履约能力,遂向仲裁机构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短信系第三方推广活动,转账为正常中奖流程;张某某认为公司通过假币调包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损失并赔偿相关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短信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及假币鉴定报告,公司仅提供活动宣传资料。因证据链存在瑕疵,仲裁委要求补充证据,后结合微信转账记录及公司无资质证明,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5000元,并赔偿维权费用1500元,驳回其他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分析启示】警惕教育培训场景中的中奖诈骗套路,核实企业资质及合同履约能力。遭遇精准信息诈骗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步向仲裁机构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