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遭某科技虚假贷款APP诈骗案
【标题】张某某遭某科技虚假贷款APP诈骗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参与公司推广的贷款业务被卷入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入职后,被主管以'征信修复可快速放款'为由要求下载名为'金服通'的虚假APP。该APP伪装成正规金融机构平台,通过伪造医疗养老项目贷款合同,诱导张某某向其提供的二维码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APP无法登录、公司已注销相关业务模块,且所谓'贷款征信'服务系虚构,资金被转入第三方账户后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该APP为第三方合作产品,张某某未核实资质即主动转账,应自行承担损失。双方对是否存在真实交易及公司是否具有欺诈故意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张某某提交了APP注册记录、转账凭证及聊天截图,证明公司通过虚构医疗养老贷款项目实施诈骗。公司虽提供所谓'合作方授权书',但无法说明第三方主体信息。仲裁员现场演示APP漏洞,确认其为非法金融平台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伪造征信修复资质、虚构贷款场景的欺诈行为,判定其需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指出张某某未尽基本核实义务存在次要过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按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损失
【分析启示】警惕以征信修复为名的金融诈骗,核实平台资质应通过官方渠道。参与金融业务前务必确认合同真实性,保留转账记录及沟通证据。对于要求下载不明APP的业务,应坚持'三查'原则:查平台备案、查业务资质、查资金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