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婚恋平台遇保健品诈骗
【标题】网购用户婚恋平台遇保健品诈骗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市网购用户,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主营医疗养老项目,因婚恋交友场景中虚构事实诱导充值引发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医院院长的李某。对方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推荐所谓'保健产品',通过虚假APP展示虚假投资收益。李某冒充领导身份要求张某某将3.5万元转入'安全账户',前两笔5000元转账后返还利息,后以项目升级为由诱导继续充值。张某某在未核实公司资质情况下,通过支付宝完成转账,后发现该APP无法登录且公司已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及公司资质构成诈骗,要求追缴全部款项;公司辩称系商业投资纠纷,称张某某自愿转账且未签订正式合同。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短信截图,证明对方多次使用虚构事实手段诱导转账。公司申请对APP真实性进行鉴定,但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员结合证据认定存在明显诈骗行为,但部分转账因无法证明具体诈骗金额而产生争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确认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构医疗养老项目事实的行为,支持返还张某某已支付的3.5万元款项,但认为部分转账因未明确诈骗性质需进一步司法认定。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规定;《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关于虚假投资宣传的禁止性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场景中需警惕虚假医疗养老项目,遇到要求转账至'安全账户'等话术应立即终止;建议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对方身份核实材料,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冻结相关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