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用户遭假币调包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假币调包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平台合作方李某,后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争议。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婚恋平台运营方,被指控在电商合作中存在假币调包行为。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的李某。李某以投资理财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进行虚拟货币交易。在交易过程中,李某冒充客服要求张某某先行垫付3.5万元保证金,通过微信转账操作完成。张某某按指示将钱款转入指定账户后,发现账户被冻结且无法联系李某,遂报警。警方调查发现李某使用假币进行交易,导致银行无法及时止付,张某某损失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非法占有目的,通过婚恋平台引流至电商平台进行虚假交易,假币调包行为导致其错过紧急止付窗口。公司辩称李某为个人行为,且张某某未核实交易资质,应自行承担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电商平台交易网站截图及电子数据固定证明。公司仅提供内部员工管理文件,未能证明李某行为与公司无关。仲裁员结合电子数据及证人证言,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与连带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张某某投资款项2.8万元,并赔偿损失及利息。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网络安全法》第44条网络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警惕引流诈骗风险,投资者应核实平台资质与交易真实性。遭遇假币调包等异常情况时,应第一时间保存转账凭证并报警,避免错过止付黄金时间。平台方应完善电子数据固定机制,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