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保健品被骗资金遭转移终获赔偿
【标题】老年人保健品被骗资金遭转移终获赔偿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72岁退休老人,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接触诈骗团伙,以医疗养老项目名义购买价值约3.5万元保健品,后发现资金被快速转移至私人账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上看到'医疗养老顾问'岗位信息,经线下接触后被要求缴纳高额保健品费用。诈骗分子冒充街道办工作人员,以'养老保障计划'为名诱导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3.5万元。后公司以账户异常为由拒绝提现,要求转为线下交易,张某某察觉异常后立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返还款项;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实际交易由第三方完成,且已告知风险提示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户注册信息及风控记录,公司仅提交了模糊的平台使用协议。张某某出示了与冒充公职人员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报警回执,公司未能证明其免责事由,且平台审核流程存在重大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退还2.45万元,剩余部分由张某某自行追责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合同撤销规定,及第157条关于民事责任承担的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则
【分析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