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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投资平台骗款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被虚假投资平台骗款3.5万元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婚恋平台注册用户,被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的虚假投资平台诱导理财,导致资金损失。案由涉及网络诈骗及民事责任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从业者李某的用户,对方以提供高收益理财项目为由,引导其在名为'某财富'的虚假投资平台注册。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通过QQ发送伪造的贷款审批通过通知,要求下载APP进行充值。张某某分三次通过支付宝转账共计约3.5万元,后因提现受阻发现平台异常,报警处理。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平台方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赔偿;被申请人辩称仅提供信息对接服务,交易过程由第三方独立完成,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双方QQ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凭证及银行流水,确认资金流向异常。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平台审核义务,申请人提交的教育培训场景截图显示其曾点击平台推广链接。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连带赔偿责任,退回约1.05万元,剩余部分由公安机关追查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平台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核验,避免成为诈骗工具。投资者需警惕'高收益'话术,核实金融机构资质。遭遇资金冻结应及时保留证据,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