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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诈骗:假币调包资金被转走

【标题】教育培训诈骗:假币调包资金被转走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劳动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下培训活动中,被冒充政府工作人员的财务人员以'教育补贴退款'为由诱导充值。对方通过伪造网站截图和网贷提现凭证,谎称需先充值3000元获取退款资格,后以'系统异常需补缴'为由要求转账约3.5万元。期间使用假币调包手段,导致张某某转账后资金被快速转移,最终发现系诈骗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财务人员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操作,且张某某存在过度充值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据张某某提供的通话录音、网站截图及电子数据,要求公司解释资金流向。公司未能出示交易凭证,承认未核实所谓'政府工作人员'身份,但主张张某某未尽审慎义务。经调查确认公司存在未履行资质审查义务的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赔偿张某某损失2.8万元,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冒充公职人员的培训诈骗,保存通话记录和网站截图等电子证据。企业应严格审查合作方资质,消费者需核实'退款理赔'真实性,避免网贷资金被非法挪用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