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取3.5万元赔偿被部分支持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领导骗取3.5万元赔偿被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婚恋平台遭遇诈骗引发劳动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国企高管的'李总'。对方以能办理贷款为由,诱导其下载伪造的'金融审批通'APP,假称需缴纳保证金3.5万元。张某某在街头便利店以信用卡套现方式转账后,发现对方实为诈骗团伙,且该APP与公司业务无关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需全额赔偿,公司辩称该交易属个人行为且已报警处理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APP界面截图、便利店监控录像及短信记录。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员重点审查了APP与公司业务关联性及转账资金流向
【仲裁结果】认定公司存在未尽到监管义务责任,支持申请人主张的2万元本金返还及1万元精神损失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劳动法》第50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
【分析启示】企业应加强员工网络行为管理,发现异常交易要及时警示。遭遇诈骗需保留APP截图、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及时报警并留存报案回执。建议定期开展反诈培训,防范高危人群遭遇新型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