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标题】学生被冒充领导诈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实习生,因参与高收益理财项目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微信添加自称公司高管的陌生账号,对方以'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诱导其投资。在未核实身份的情况下,张某某向名为'李总'的微信好友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账户实为个人账户且无法联系。经调查,该公司并未授权该账号进行理财业务,且涉案账户存在频繁异常交易记录。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尽监管义务导致被骗,公司则称该交易系个人行为与企业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转账记录、网站截图及聊天记录,公司仅提供员工通讯录证明。经核查,公司官网确有类似理财项目宣传,但未披露资金监管细节。仲裁员结合账户异常特征及平台脱离交易事实,认定公司存在管理漏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70%责任,赔偿2.4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及第1165条侵权责任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单位防范义务
【分析启示】提醒公众警惕熟人诈骗,核实对方身份应通过多渠道验证;企业需完善账户授权机制,防范员工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诈骗;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申请紧急止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