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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被保健品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被保健品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保健品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电商平台某科技有限公司APP中,被自称'医疗养老保障中心'的客服人员以办理养老补贴为名诱导购买高价保健品。对方通过伪造政府文件和工作人员证件,要求其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后才能领取补贴。张某某按指示完成转账后,发现APP突然下架且账户被冻结,无法联系到客服人员。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虚构政府合作背景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被申请人称其为合法保健品推广,认为张某某因轻信虚假宣传导致损失,应自行承担后果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解时,被申请人未能提供所谓'政府合作文件'及实际服务内容证据。申请人提交了支付记录截图、聊天记录及APP下架公告,证明被申请人通过伪造身份实施欺诈行为。被申请人仅出示格式化的合作协议,但无法说明合同履行细节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被申请人通过虚构政府背景、伪造资质文件的方式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全部款项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关于虚假宣传的惩罚性赔偿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消费者需警惕'养老骗局',特别是通过电商平台以'政府合作'名义要求预付费用的行为。建议保留支付凭证、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发现异常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处理。企业不得利用虚假身份进行商业诈骗,否则将面临刑事追责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