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被虚假医疗骗局骗走投资款
【标题】待业人员被虚假医疗骗局骗走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待业人员,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遭遇诈骗案,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是'国家医保局工作人员'的陌生来电,称其征信存在异常需通过'医疗养老服务'修复。对方以某科技有限公司为依托,伪造医疗项目资质,诱导张某某缴纳3.5万元'服务费'。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后,发现对方要求将款项转入非公司账户的私人账户,并频繁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最终发现系虚假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构医疗服务、冒充公职人员诈骗行为,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系个人行为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否认与诈骗有关联
【仲裁过程】仲裁庭依职权调取银行流水及通话记录,确认张某某转账至非公司账户。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且对验证码要求的异常操作未作出合理解释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3.5万元并承担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民事欺诈;《刑事诉讼法》第52条证据规则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等虚假名目诈骗,核实资质时应查验官方备案信息。遇到要求脱离平台交易、提供验证码等异常操作,应立即终止并报警。维权时需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