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骗追偿无果
【标题】待业人员扫码付款遭骗追偿无果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时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非法集资与合同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招聘平台看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岗位信息,对方自称HR李某某要求先支付3000元征信修复费。张某某因待业急需资金,通过支付宝扫码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已下架,所谓公共服务办理场景均为虚构,贷款审批通过后所谓履约能力承诺亦属骗局。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需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交易且已提供贷款审批通过证明。双方对转账凭证真实性及是否存在履约能力产生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涉案APP下架截图。公司仅提供伪造的贷款合同。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公共服务办理场景的虚假性及脱离平台交易的异常性。
【仲裁结果】依据《刑法》第266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认定公司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责令退还张某某款项并处以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分析启示】应聘时应核实企业资质,警惕所谓征信修复等话术陷阱。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遭遇扫码付款欺诈应及时报警并保留平台交易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