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贷款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标题】婚恋平台假贷款骗局致张某某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主,因婚恋交友平台遭遇精准诈骗,引发民事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信贷经理的李某。对方以提升贷款征信为由,诱导其参与虚假贷款项目,承诺可获取高额返利。李某通过伪造文件、提供伪造的贷款合同,要求张某某分三次现金交付约3.5万元作为入金保证金。后张某某发现账户异常被冻结,平台客服称涉及诈骗并拒绝退款,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未获立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金融机构人员实施精准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与张某某无直接业务往来,且未收到任何款项,认为报案不及时导致损失扩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平台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及转账凭证,证明李某虚构贷款业务并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且李某经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以虚假贷款为名实施诈骗,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尽审核义务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返还张某某转账款项及利息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相关规定
【分析启示】婚恋交友平台需加强用户身份审核,警惕虚假贷款诈骗陷阱。遭遇类似情况应第一时间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而非直接私了,避免因报案不及时丧失维权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