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误信招聘骗局遭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老人误信招聘骗局遭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68岁退休教师)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教育培训合同纠纷申请仲裁,公司以贷款保证金名义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自称'教育集团招聘'的广告,对方以提供贷款征信服务为由要求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后,发现所谓'招聘培训'实为虚构项目,多次联系未果。期间公司工作人员以'先垫付后返佣'为诱饵,诱导其提供身份证、银行流水等个人信息,后因报案不及时导致证据固定困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教育培训项目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保证金;公司辩称系双方自愿合同关系,且已提供征信服务,否认诈骗指控。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目的及转账凭证的证明效力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了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屏及电子数据固定证书。公司仅提供格式化合同文本,无法说明保证金用途。仲裁员重点审查了社交平台广告真实性、个人信息使用范围及资金流向异常情况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伪造资质文件骗取保证金,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警导致部分证据灭失,酌情支持2.8万元本金返还
【法律依据】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及《刑法》第266条,结合《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6条,认定公司存在虚构事实骗取财物的行为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需警惕'征信服务+教育培训'复合型诈骗,社交平台招聘务必核实资质。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业务,发现被骗应立即报警并同步保存电子数据,避免因报案延迟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