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假对象诱导虚拟币投资被追责
【标题】婚恋平台假对象诱导虚拟币投资被追责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拟币投资APP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认识自称海归精英的'李某',对方以恋爱为名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虚拟币投资APP。通过电话沟通后,李某要求张某某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并提供信用卡支付信息,先后诱导其投入约3.5万元。APP上线三个月后突然下架,张某某发现异常并报警,但资金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及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技术平台,李某为独立用户,且已提示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通话记录及APP后台数据,发现李某注册账号与公司客服存在异常关联。张某某提交的屏幕共享截图显示操作界面与公司APP高度重合,信用卡交易记录印证资金流向。公司虽提供用户协议,但无法说明风控措施缺失的具体原因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平台方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合计返还张某某2.8万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审核,投资者应警惕'恋爱投资'陷阱,保存屏幕共享记录、验证码截图等电子证据。遭遇虚拟币诈骗应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平台主张权利,注意仲裁时效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