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诱导充值遭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招聘人员诱导充值遭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的养老项目,因该公司涉嫌虚假宣传被立案调查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上结识自称某科技公司人事的李某(后证实为冒充身份)。李某以提供医疗养老方案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购买保健品。在QQ群内,李某诱导张某某将资金转入公司指定的虚拟币账户,并承诺三个月后可办理退款。后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并无实际服务能力,且虚拟币账户无法提现,遂向平台投诉并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已明确告知需通过虚拟币交易,且不存在强制行为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监控视频确认李某冒充公司人员,审查QQ聊天记录显示存在诱导转账行为。公司提交的所谓'交易协议'因未实际签署被认定为无效证据,张某某提供的信用卡交易明细与虚拟币转账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效力的认定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平台伪装的招聘陷阱,虚拟币交易需特别注意资金安全。遭遇诈骗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数据,必要时通过公证方式固定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