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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女子假扮银行人员骗取3.5万元投资款

【标题】婚恋平台女子假扮银行人员骗取3.5万元投资款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投资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银行理财经理的李某。李某以'消灾祈福'为由,引导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旗下虚假投资平台上充值,伪造'安全账户'要求其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账约3.5万元。后平台失联,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冒充金融机构人员的诈骗团伙成员。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未核实身份的过错,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资金监管,且李某行为属于个人诈骗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婚恋平台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第三方支付流水,核实李某使用虚假身份信息。公司虽提供平台注册协议,但无法说明李某身份真实性,张某某提交的短信记录显示公司客服曾主动推送'安全账户'操作指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尽审核义务及协助诈骗行为,裁决返还张某某2.8万元投资款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结合《民法典》第148条、第157条关于欺诈民事行为的处理规则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假银行人员'话术陷阱,投资前应核实平台资质,避免向所谓'安全账户'转账。平台方须强化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交易及时预警阻断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