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标题】婚恋平台用户遭冒充公职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接触,因网络交友被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提供'内部项目'为诱饵,诱导张某某参与线下街头抽奖活动。抽奖过程中,李某以'安全账户'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约3.5万元,承诺可获得高额回报。张某某未核实对方身份即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员,该平台存在虚假宣传记录,遂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已错过止付窗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张某某主动参与抽奖且未核实身份,公司仅提供平台服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转账凭证、聊天记录截图及平台用户协议;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平台审核记录及李某在职证明。经核查,李某在平台注册信息存在虚假成分,且抽奖活动与公司业务无关联,仲裁庭认定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返还张某某2.8万元,其余损失由张某某自行承担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规则,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8条网络交易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用户需警惕'内部项目'话术,线下活动应优先核实身份信息。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并保存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注意止付时效。网络交友务必保持警惕,避免轻信'安全账户'等金融诈骗话术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