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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被追回

【标题】张某某遭婚恋对象诈骗3.5万元被追回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为个体经营者,被某科技有限公司以征信修复为由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QQ结识自称金融顾问的李某某,对方谎称能帮助修复征信并办理贷款。在取得信任后,以需缴纳贷款保证金为由,要求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转账3.5万元。期间使用伪造的APP截图证明交易真实性,后以资金多级拆分方式转移款项,最终失联。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冒充婚恋对象的李某某诈骗,要求返还全部款项;公司抗辩称交易系双方自愿,且已进行电信电话场景验证,不存在真实交易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截图,公司仅出示部分电话录音。经核查,公司未能证明资金用途真实性,仲裁委采信张某某证据,认定存在身份冒充及虚假征信修复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3.5万元并赔偿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48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分析启示】警惕婚恋对象以征信修复为名实施诈骗,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发现资金多级拆分应立即报警。用人单位应规范电信场景验证流程,避免因对公账户转账引发纠纷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