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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投资养老APP遭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标题】张某某投资养老APP遭诈骗3.5万元仲裁胜诉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被申请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为网络诈骗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健康咨询岗位,被引导下载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养老服务平台APP。该APP以'低风险高收益'为卖点,宣称提供医疗养老服务,承诺保本付息。工作人员冒充贷款专员要求张某某进行屏幕共享操作,通过微信沟通诱导其用虚拟币转账约3.5万元。后APP被下架,张某某发现平台涉嫌虚假宣传及非法集资,遂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养老服务项目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投资行为。双方争议焦点在于APP是否存在虚假医疗服务宣传、是否构成欺诈性交易以及虚拟币转账性质认定。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APP界面截图及虚拟币转账凭证。公司仅提供APP备案信息及所谓'投资协议'。经审查,公司无法说明服务内容真实性,且存在诱导用户进行屏幕共享的操作记录。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养老项目实施诈骗,裁决返还张某某投资本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规定,结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关于虚假宣传的禁止性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投资需核实平台资质,警惕'高收益低风险'话术。遭遇诱导共享屏幕、虚拟币转账等异常操作应及时报警。建议保留完整聊天记录及交易凭证,发现APP下架后立即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