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被骗
【标题】婚恋平台虚假投资老师诱导转账被骗
【基本信息】本案为婚恋交友平台诈骗纠纷,涉及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虚假投资平台,张某某因网络借贷遭遇资金损失,涉案APP已于2024年某月被下架。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金融理财师的李某,对方以高额回报为诱饵推荐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借贷APP。李某通过伪造公司资质文件,诱导张某某在APP内进行多笔操作,最终以账户异常为由要求其通过微信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发现该APP已下架且资金无法提现,遂向平台投诉并留存监控视频证据。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核实李某身份导致被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平台仅提供技术支撑,实际操作由用户自主完成,且李某行为属个人欺诈。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APP下架公告作为证据,公司提供平台协议截图证明免责条款。仲裁委重点审查了李某伪造的公司文件真实性及平台审核流程,同时调取了相关监控视频确认交易环节存在异常。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尽平台审核义务,需对李某的虚假身份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但因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合同,判决公司赔偿损失的70%。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及《民法典》第1198条网络服务提供者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网络平台应强化用户身份验证,用户需警惕婚恋场景中的投资诱导。发现资金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保留证据,必要时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