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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公司假药诈骗员工索赔未获全部支持

【标题】某科技公司假药诈骗员工索赔未获全部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张某某为该公司客服人员,案由涉及医疗养老诈骗行为引发的经济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医疗养老场景中通过某电商平台工作时,被公司员工以'假药推广返佣'为名诱导。对方冒充客服人员要求其先垫付约3.5万元购买假药,承诺后续通过返佣返利。张某某使用信用卡支付后,发现该药品为假冒产品且无实际销售场景,遂要求公司追偿。公司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并要求张某某提供屏幕共享记录以核实订单,但未履行承诺。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欺诈行为,要求全额退款并赔偿损失;公司则辩称系员工自主操作,且已按约定提供部分返佣凭证。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及证据链完整性问题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电商平台交易记录、网站截图及部分返佣凭证。公司未能提供完整的交易流水及药品真伪鉴定报告。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屏幕共享记录的合法性及资金流向证据,认定关键证据缺失影响事实判断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诱导员工垫付费用的违规行为,但因证据链不完整,未完全支持张某某的全额退款主张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条款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规定,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对虚假宣传的规制

【分析启示】医疗养老行业需警惕假药推广陷阱,建议完善合同条款明确交易风险。员工应保留完整证据链,包括平台信息、沟通记录及资金凭证,避免单方垫付行为。企业应规范交易流程,杜绝脱离平台的私下交易要求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