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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索要虚拟币充值被识破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检法索要虚拟币充值被识破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婚恋交友诈骗纠纷申请仲裁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公检法人员的李某。对方以涉及洗钱案件为由,要求其通过虚拟币通道向'安全账户'转账约3.5万元。张某某在QQ群内多次与李某沟通,对方不断要求提供信用卡支付信息及手机验证码。后张某某发现李某实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客服人员,该公司虚构'资金监管'业务诱导用户转账。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李某冒充公检法人员实施诈骗,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系用户自主操作,且已履行告知义务。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公司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及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QQ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注册信息,公司仅提供内部培训记录。经核查,公司客服人员确实存在虚构执法场景诱导充值行为,但未能完整证明资金流向与公司业务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存在欺诈故意,支持申请人主张的虚拟币损失追缴,但因信用卡支付部分无法证明与公司关联,未予全额支持。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认定,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对虚假投资理财的规制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应加强用户身份验证,警惕冒充执法机关的诈骗话术。遭遇'安全账户'要求时应立即终止转账,及时留存通讯记录并报警处理。企业主需注意员工行为与公司业务的关联性,避免因管理疏漏承担连带责任。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