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用户遭电商平台碰瓷诈骗获赔
【标题】网购用户遭电商平台碰瓷诈骗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诈骗案,案由涉及电商平台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上购物时,遭遇团伙成员伪装的客服人员电话诈骗。对方谎称其贷款申请通过,诱导其在网贷APP提现后转账至指定账户,并要求提供支付验证码。张某某按指示操作导致约3.5万元损失,后发现系碰瓷诈骗,但仅能提供APP截图及部分转账记录,证据链存在缺口。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履行用户信息保护义务,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具体诈骗手段,且用户存在操作失误。双方对验证码泄露责任及资金损失认定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网购订单、APP截图及转账凭证,平台提供用户协议及安全提示记录。争议焦点集中于平台是否对验证码风险有明确告知义务及是否存在系统漏洞。经核查,平台客服未主动索取验证码,但用户操作存在异常路径。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平台未充分履行安全告知义务,判决赔偿张某某损失的70%,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义务条款,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用户信息保护规定。
【分析启示】电商平台应强化验证码风险提示,用户需提高警惕避免泄露敏感信息。本案警示:即使证据不完整,若平台存在管理漏洞仍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建议及时保存操作记录并报警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