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被假药骗局骗3.5万元获赔
【标题】求职者被假药骗局骗3.5万元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招聘平台应聘护理岗位,遭遇假药诈骗纠纷,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招聘平台看到护理岗位信息,与自称某医院院长的李某某联系。李某某以能提供特殊医疗资源为由,要求张某某支付3.5万元购买假药,通过伪造的医院文件和语音通话获取其手机验证码,后以'医疗养老项目'为名诱导现金交付,最终失联导致损失。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未核实李某某身份导致受骗,要求追缴违法所得;公司辩称仅提供信息发布渠道,实际交易由个人主导,且未强制要求实名认证,不承担连带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虚假文件,认定公司存在审核失职。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尽平台责任,张某某提交的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但无法证明公司直接参与诈骗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30%赔偿责任,张某某自行承担70%损失,追缴违法所得约2.1万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过错责任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招聘平台应强化身份验证机制,求职者需警惕'医疗养老'等高风险领域诈骗。遭遇要求转账或验证码的陌生邀约,务必通过官方渠道核实。平台若存在管理漏洞导致诈骗发生,需承担相应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