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索验证码诈骗案
【标题】婚恋平台冒充公职人员索验证码诈骗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交友平台遭遇诈骗,涉案公司为某科技有限公司,案由涉及身份冒充及财产损失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婚恋交友平台结识自称某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李某。李某以能帮助消灾为由,诱导张某某向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通过伪造网站截图及虚构工作流程,要求张某某提供手机验证码,后李某失联。张某某发现该账户存在异常交易记录,遂向平台及公司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账户实名认证无异常,且未与李某存在雇佣关系,否认涉案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网站截图;公司仅提供账户开户材料。仲裁员赴线下街面调查发现李某活动轨迹与平台注册信息不符,认定存在虚构事实行为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履行平台审核义务,对诈骗行为存在管理过失,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48条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经营者未尽合理注意义务导致用户受骗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用户应警惕自称公职人员的陌生邀约,发现账户异常要立即冻结并保留证据,发现诈骗可向平台及公安机关申请案件串并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