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虚假贷款骗验证码被仲裁
【标题】冒充公职人员虚假贷款骗验证码被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网络贷款诈骗纠纷,张某某系个体经营者,涉案金额约3.5万元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自称某部门工作人员的电话,以办理低息贷款为由要求提供手机验证码。对方伪造征信系统界面,诱导张某某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贷款保证金。资金到账后,某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多级账户拆分转走款项,后张某某发现该平台系虚构的网络借贷场景,遂向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3.5万元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仅为中介服务,未直接参与资金操作,且验证码仅用于验证身份。双方对电子证据真实性及平台合法性存在重大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调取通话记录、转账凭证及平台截图,确认张某某在2024年某月通过信用卡支付3.5万元至某科技有限公司账户。公司提交的所谓合作合同被鉴定为伪造,电子证据经公证后被采信,证实其冒充公职人员实施诈骗行为。公司承认多级拆分账户系用于规避监管。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某科技有限公司以虚构政府背景实施网络贷款诈骗,支持张某某返还本金及部分维权费用的请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认定规则
【分析启示】网络借贷场景中需警惕冒充公职人员诈骗,保存通话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至关重要。资金多级拆分行为可能构成洗钱犯罪,建议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贷款,切勿轻信陌生来电要求提供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