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遭贷款专员假药诈骗3.5万元
【标题】退休人员遭贷款专员假药诈骗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退休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公司)因诈骗纠纷诉至仲裁委员会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接到某科技公司来电,对方冒充贷款专员称其符合医疗养老贷款条件,需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通过短信验证后,张某某将网贷提现资金转入对方提供的虚拟币账户。后发现该公司无实际业务,且该虚拟币地址无法追踪资金流向,遂要求退款遭拒。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医疗养老项目实施诈骗;公司辩称系自愿借贷关系,且虚拟币资金已无法追回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张某某提交通话记录、短信截图及银行流水,证明资金转移过程。公司未能出示业务资质及履约能力证明,且虚拟币交易记录经核查显示异常资金流转路径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张某某1.2万元本金,驳回其余诉求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2条欺诈行为效力;《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5条
【分析启示】警惕以医疗养老为名的虚拟币诈骗,建议保留完整通信记录及资金流向证据,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对于无法追回的虚拟币资金,需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