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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难追

【标题】张某某遭遇虚假APP诈骗损失难追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普通市民,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推广的教育培训平台接触虚假投资APP,因贷款审批通过后向指定账户转账3.5万元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参加教育培训活动时,被工作人员以'稳赚虚拟币投资'为由诱导下载某APP。平台冒充专业投资老师指导操作,初期返还10%收益后要求追加投资。张某某通过贷款审批后,向公司对公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系伪造,遂于2024年8月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虚构投资渠道构成诈骗,要求全额返还资金;公司辩称系正常投资行为,且APP经第三方平台审核,要求张某某提供转账凭证及投资协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平台备案信息发现APP未通过正规金融监管,结合张某某提供的网站截图、转账记录及与冒充老师的微信聊天记录,认定公司存在欺诈行为。公司虽提交所谓'合作机构证明',但无法核实真实性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退还张某某投资款3.5万元并赔偿利息损失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公司虚构投资项目骗取财物构成诈骗;《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民事救济条款

【分析启示】虚拟币投资需警惕虚假平台,建议通过正规金融机构渠道投资。发现异常应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及时报警处理。对公账户转账需核实对方资质,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