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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平台假币诈骗微信转账难追回

【标题】婚恋平台假币诈骗微信转账难追回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婚恋平台结识自称贷款专员的李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平台运营方被牵连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婚恋平台结识自称某银行贷款专员的李某。对方以可办理高额贷款为由,要求其先缴纳3.5万元保证金。张某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后,李某以'系统升级需转虚拟币'为由,引导其通过非平台渠道完成交易。期间李某使用假币冒充真币进行调包,导致资金流向异常,最终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使用假币实施诈骗,要求平台承担连带责任;某科技有限公司辩称仅提供交友服务,交易系用户自主行为,且已配合警方冻结相关虚拟币账户。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提供转账记录、聊天截图及假币实物鉴定。张某某提交了完整的微信支付凭证及部分对话记录,但未能出示假币实物。平台方提供用户注册协议及第三方支付接口日志,证明交易流程符合平台规则。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李某个人行为构成诈骗,但平台已尽到审核义务,驳回部分赔偿请求,支持因假币损失的追偿。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95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28条

【分析启示】婚恋平台需强化用户身份核验,发现异常交易应及时制止。投资者应警惕'贷款专员'话术,所有资金往来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假币诈骗需及时报警并提供完整证据链,虚拟币交易应选择有监管资质的平台。

分类:线下街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