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扫码转账遭财务人员诈骗
【标题】求职者扫码转账遭财务人员诈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案由为财务人员冒充招聘人员实施诈骗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下招聘会现场,被自称HR的财务人员李某某以缴纳入职保证金为由要求扫码转账。李某某通过QQ发送伪造的招聘流程文件,诱导张某某在未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下支付约3.5万元。转账后李某某失联,公司未及时处理账户冻结事宜,导致损失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被财务人员以虚假身份骗取入金,要求退还费用;公司辩称该行为属个人诈骗与企业无关,且未与张某某建立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身份核实记录,但未发现相关证据。张某某提交的转账凭证与QQ聊天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链,公司未能证明已尽到招聘审核义务。仲裁委认定财务人员行为构成职务侵占,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于15日内退还张某某转账款项3.5万元并赔偿维权损失5000元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72条表见代理;第1165条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求职应通过正规招聘平台核实信息,警惕线下缴费要求。用人单位需完善员工身份认证制度,对异常交易及时核查。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并保留转账凭证、聊天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