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遭虚假APP诱导投资被骗
【标题】求职者遭虚假APP诱导投资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岗位,后被以虚拟币投资为名卷款消失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市通过招聘网站应聘某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岗位,面试时HR王某称公司有高额回报的虚拟币投资项目。入职第三日,王某通过企业微信推送所谓'官方投资平台'APP,声称需扫码注册并转账5万元可获返利。张某某按指示通过支付宝向公司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该APP为伪造界面,公司账户频繁变更且无法联系。王某以'项目需紧急止付'为由要求继续转账,张某某察觉异常后报警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构成精准信息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投资风险应由个人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王某的通话记录,发现对方使用公司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张某某提交的支付宝转账凭证显示收款账户实为个人账户,且公司未办理相关金融业务资质。公司未能提供员工培训记录及投资协议,仲裁员要求其说明资金流向,但始终无法回应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通过虚构投资项目实施诈骗,裁决退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维权成本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关于欺诈行为的法律后果
【分析启示】求职者应警惕高回报投资承诺,核实企业资质后再进行资金操作。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保留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完整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