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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某遭虚假保健品平台诈骗3.5万元案

【标题】张某某遭虚假保健品平台诈骗3.5万元案

【基本信息】张某某为退休老人,通过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平台购买保健品,该公司注册地为某市,以医疗养老为噱头发展会员,实际为团伙作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官网看到'老年健康守护计划'广告,对方以提供医疗养老服务为由要求下载专属APP并支付3.5万元会员费。张某某通过银行卡转账后,平台仅提供虚假办理进度截图,后发现该APP无法使用且公司已失联。因未及时保存完整聊天记录,仅能提供部分短信和转账凭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平台虚构服务内容构成诈骗,要求全额退款;公司辩称系正常商业合作,称张某某未按流程完成办理手续导致损失,且电子证据存在篡改可能。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完整证据链,张某某提供转账凭证及12条关键短信记录,公司质疑短信真实性并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果显示短信内容与平台系统记录一致,但因张某某未及时报案,部分证据时效性存疑。仲裁员结合APP备案信息及资金流向,认定存在欺诈行为。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返还2.8万元本金,驳回利息诉求;认定张某某未及时保存电子证据导致部分主张无法支持。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认定标准;《民事诉讼法》第63条电子证据采信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欺诈赔偿规定

【分析启示】网络交易应优先选择正规平台,警惕'医疗养老'话术陷阱。维权时需同步保存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多维度证据,发现被骗后24小时内报警可提高证据效力。平台方应完善用户资金监管机制,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医疗养老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