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业人员遭高收益理财诈骗损失3.5万元
【标题】待业人员遭高收益理财诈骗损失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投资理财纠纷引发仲裁,案由涉及电信诈骗及合同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通过电商平台收到自称某科技客服的陌生来电,称其征信存在问题可办理修复并推荐高收益理财项目。对方提供伪造的公司资质文件,诱导张某某点击链接下载虚假理财APP,以'先返小利'为手段获取信任。在签订合同协议后,张某某通过支付宝分五次转账约3.5万元,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无法联系上所谓客服人员,遂向仲裁委申请追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及非法占有目的,要求全额返还投资款;公司辩称系正常理财业务,且已履行部分返利义务,要求驳回不合理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了张某某与平台客服的通话记录、支付宝转账流水及合同文本,发现对方使用虚假身份信息注册账号,且平台备案信息与宣传不符。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理财项目真实性,亦无法说明资金去向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该公司通过虚构征信修复业务实施诈骗,裁决其返还张某某全部投资款项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规定及《民法典》第148条欺诈行为效力认定条款
【分析启示】警惕'征信修复''高收益'等话术陷阱,核实平台资质及资金流向,发现异常应立即报警并保留证据。建议电商平台完善实名认证机制,防止被用于电信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