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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业人员被婚恋对象诱导理财被骗

【标题】待业人员被婚恋对象诱导理财被骗

【基本信息】张某某(待业人员)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网络诈骗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4月,张某某通过某招聘平台结识自称投资顾问的李某。李某以婚恋关系为由,虚构高收益理财项目,诱导张某某通过二维码向其指定账户转账约3.5万元。期间李某多次发送伪造的短信截图,谎称已办理中奖领奖手续。张某某按指示线下街面场景完成转账后,发现李某身份异常遂报警,但资金已无法追回。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李某通过婚恋关系实施诈骗,要求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服务,未参与具体诈骗行为,且转账系张某某主动操作,应自行承担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质证,张某某提交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及李某发送的伪造短信截图。公司虽否认李某身份,但无法解释其账户异常情况。仲裁员结合线下交易场景与二维码收款链路,认定存在转账与诈骗行为的直接因果关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平台责任范围内赔偿张某某损失,并建议其通过司法程序追索剩余资金。

【法律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民法典》第1165条侵权责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3条平台责任条款

【分析启示】高危人群应警惕婚恋关系中的投资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账户并报警。平台需完善实名认证机制,对异常充值行为及时启动紧急止付程序,避免沦为诈骗工具。

分类:投资理财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