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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被虚假平台骗3.5万元微信转账案

【标题】老人被虚假平台骗3.5万元微信转账案

【基本信息】申请人张某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因网络贷款纠纷引发诈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购物平台浏览贷款产品时,被自称'金融监管中心'的客服人员添加微信。对方以提升征信为由,引导其下载'某贷通'虚假APP,要求缴纳3.5万元安全保证金至境外账户。张某某通过微信多次转账后,发现平台无法登录且无法联系客服,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争议焦点】申请人主张公司存在虚假宣传和诱导转账行为;公司辩称仅提供平台信息,无法核实用户操作真实性

【仲裁过程】仲裁庭调取微信转账记录、APP安装日志及平台后台数据,确认公司存在伪造资质、诱导下载虚假APP等行为。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尽到警示义务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退还全部转账款项并支付维权费用

【法律依据】依据《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及《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老年群体需警惕'征信提升'话术陷阱,发现异常应立即冻结转账并报警。平台方应强化资质审核,避免成为诈骗工具

分类:贷款征信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